关于逐步扩大长春市公办幼儿园办园比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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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逐步扩大长春市公办幼儿园办园比例的建议

时间:2017-11-15 11:15:32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关于逐步扩大长春市公办幼儿园办园比例的建议
                    
九三学社长春市委员会

    一、公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属”与“特供”性
    公办幼儿园是指由国家机关或者组织以国家财政性经费投入为主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从目前情况看,公办幼儿园一般为政府机关、部队、学校、大型国有企业等为本部门员工投入资金创办的,收费低、师资稳定、管理与教学质量有保障,带有公益性。但这一公益性也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只有体制中的人可以享受。而那些身在体制外的群体无法获得这种福利。这些人中有少部分人属于高收入群体,他们虽然有能力将孩子送入高收费、高质量的民办幼儿园,但他们仍有强烈的意愿送孩子进入低收费、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而群体中的大部分人都属于低收入群体,即便是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也会成为这些家庭的沉重经济负担,更遑论幼儿园的质量高低了。
近些年来,我国基础教育的公平分配政策已经得到彰显,不过学前教育的资源分配还表现为失衡状态,这一现状容易内化为人们对社会公平期待的落空,进而导致人们幸福感的降低。学前教育“公益性”的缺失已经成为一个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大问题。  
二、长春市幼儿入园现状
    近年来,我国幼儿园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这首先得益于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其次得益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与《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意见》(简称“国十条”)的颁布实施,我国孩童的入园率大大提高。 这一情况也体现在长春市的幼儿园建设方面。自从《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吉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落地后,长春市的幼儿园建设也取得了令人十分欣喜的成就。幼儿园的总量获得大幅度增加。根据长春幼儿园布局规划,目前长春市区拥有幼儿园355所,已批155所,规划使用800所;长春周边区域和市县拥有幼儿园872所。基本上解决了“入园难”的问题。
但是,正如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前教育部长袁贵仁与其他来自教育界的两会代表讨论幼儿园问题时一致指出的,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仍然是目前我国适龄幼儿家长在孩子入园时普遍面对的问题。对此,长春市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解决,比如努力地筹措资金、充分发掘可利用的资源(比如将许多合并后闲置下来的小学校舍改建成幼儿园,或者在一些小学增加学前教育机构等)、广开思路,在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社会普遍需求的情况下,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增加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比例。但目前各地对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收费标准并不统一,且普惠性幼儿园的运营除政府专项资金投入之外,更多需要提高幼儿的入园费来解决,因此,要求普惠性幼儿园完全按照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很难实现。
  
    三、长春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1.公益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入园难,难过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大学学费。”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将孩子送进公益普惠性优质幼儿园,难度极大。目前,长春市城区完全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幼儿园只有44所,在园幼儿只有1.3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3.6% 。这根本无法满足百姓对优质幼儿园的需求;而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则十分昂贵,普通百姓几乎难以承受;那些空闲下来的校舍改建的幼儿园,由于先天条件的限制,在硬件设施上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便如此,在二孩政策全面落实的今天,一些小学也开始考虑扩大小学教育的问题,许多学校的校舍逐步回归小学教育,幼儿园的班级数变得越来越少。一些小区在规划建设阶段作为幼儿园的场地,在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便挪作他用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国家有关部门所规定的小区不仅要建配套幼儿园,而且应该成为建设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主渠道,但长春市许多小区没有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来办,导致许多孩子无法进入幼儿园。
    2013年,长春市学前教育规划将在未来3年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在原有基础上能够增加4000个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学位。当时,这个数量也不足以解决一半的适龄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而且,国家的二孩政策还没有出台,规划的设计主要基于对长春市区孩童的拥有量的测算和可能拥有量的估算。今天看来,这个数字与原有的预测之间产生的偏差更加严重,进入公办幼儿园成为大多数人无法实现的梦想。
2.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面临问题。目前幼儿教师总量不足,质量偏低。幼儿园在编教师极少,且都集中在公办幼儿园,公办园由于编制的强大吸引力,可以招聘到好大学中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者研究生,而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多数为聘任或合同制,待遇偏低,工作缺乏稳定性,这样的就业形势反过来会严重影响学前教育的生源质量,特别是幼儿师范学校的生源,不仅数量不足,而且素质差。以长春市幼儿师范学校为例,这里的学生相当一部分中考成绩在300分左右,他们即便完成了幼儿师范的学业,但到幼儿园工作后很难承担幼师工作,只能由幼儿园继续培训,或者当保育员。而幼儿教师的缺口却没有足够胜任的教师补充;个别小学在利用空闲场地办幼儿园时,临时性地将闲置下来的老师转为幼儿教师,缺少对转岗教师进行正规的岗前培训,这也极大地制约了幼儿园教师质量的提高。教师水平的差别、待遇的差异更进一步导致了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之间距离拉大,也更加大了无法把孩子送入公办幼儿园的广大家长的心理落差。
    四、对发展长春市公办幼儿园的建议
    1.改变学前教育市场化的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门文件,学前教育是政府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导。但学前教育市场化的体制不改,学前教育的费用很难下降。因此,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增加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比例,才是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实。在这个方面,国家目前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但长春市可以在这个方面进行一次示范性的尝试。
    2.尝试改革目前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模式,将各单位办园改变为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目前,公办幼儿园的“公”,与基础教育的“公”内涵有别,多为各单位为解决职工照管学龄前孩子问题而创办的机构,还没有正式纳入“学前教育”的整体思路中。因此,名为公办,更多是限制在本单位员工范围内,不能覆盖周边社区。建议由政府统辖公办幼儿园,按照义务教育学区制的形式设计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真正让全社会享受学前教育的公平性。在此前提下,可以发展高收费、高质量的民办幼儿园,为有高质量、全方位培养幼儿需求的家长提供服务。
    3.在逐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办园比例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在各住宅小区实行配套普惠性幼儿园,作为大规模普及公办幼儿园的过渡。在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出台《关于长春市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后,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各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模、办园条件、设施及师资等方面。按照2015年长春市教育局确定的工作要点,“举办公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使其成为当地政府统筹管理的公共教育资源。”
    4.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并扩大幼儿园对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权限。近年来,政府每年都在财政预算中划拨一部分固定资金,专门用于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的经费投入。 建议政府对这笔资金的使用采取粗放式管理,不严格规定其使用范围一定是幼儿园的设备采购或设施维护等,只要是幼儿园教学范围内合理使用,且符合审计规范,均可用于幼儿园的各类费用的补充,包括教师工资。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出台相关政策,保证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待遇相同,保证聘任教师和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本文为九三学社长春市委员会在政协十三届一次全委会议联组讨论会的发言)